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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裔律師買客案續審 另一涉案律師出庭作證

華裔律師于本杰明及其助理努涅斯(Jose Nunez)涉嫌賄賂紐約市刑事司法處(CJA)員工以獲得客戶一案20日續審,CJA前員工羅瑞格茲(Luis Rodriguez)被辯方律師嚴詞盤問,而該案的第三名被告——律師李傑(Jae Lee)昨日突然出庭作證,原來他已成為檢方證人。

羅瑞格茲是負責在刑事案件的被告提堂前,對被告進行面談的CJA員工,面談目的是向法庭建議保釋條件,他于2014529日與檢方合作。

努涅斯的辯護律師在交叉盤問中,努力挖掘CJA的工作性質,他的辯護重點是,「賄賂罪名」不適用兩位被告,因為CJA是一個私營不牟利機構, 與紐約市政府訂有法律援助服務承包合同,羅瑞格茲不是政府的公務員。羅瑞格茲回答,CJA是從政府得到的經費,與法庭中的NYPD警察一起,都是在同樣的預算包下運作。

于本杰明的辯護律師在盤詰證人過程中,疾聲厲色,試圖通過心理劇挖掘故事。他的辯護重點是,檢方並沒有于本杰明直接參與賄賂的證據,所有關於于本杰明的指證都來自羅瑞格茲,而羅瑞格茲並不是第一次撒謊,他與檢方簽署合作協議後,還一度違反了協議內容。但是羅瑞格茲步步為營,堅持這些指證是作為中間人的努涅斯傳達給他,「錄音和手機短信本身,已經不證自明。」

律師李傑(Jae Lee)出庭作證,又讓案件情節更為豐富。李傑自述,2009年他獲得律師執照,20141月份他成立李氏律師事務所,剛開始沒有案源,他告訴于本杰明(雙方在法庭上結識),自己在單幹。20144月或5月起,于本杰明把一些過堂(Arraignment)階段的案子交給他做。

李傑說,當時努涅斯代表于本杰明與他聯繫,努涅斯自稱是一名自由法律助理(freelance ),為一些律師事務所工作,包括于本杰明等,問他有無興趣接手這些過堂的案子,李傑同意後,努涅斯就把被捕者的姓名、被捕號碼等資訊傳給他。李傑大約只提成40%,努涅斯提成30%,還有其他人提成30%,李傑認為「在法律界,對方收轉介費的做法很普遍」,因此他也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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